退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退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如果您想要申请退款,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账户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账户名和账号密码。

2、 交易记录:您需要提供与退款相干的定单号或支付凭证,以便我们可以确认退款的要求。

3、 原始发票或收据:如果您在购买商品时收到过发票或收据,那末请一并提交给我们。

4、 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您的退款要求触及到其他问题,比如商品破坏或质量问题,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干证明文件。

请注意,以上内容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商家和平台有所不同,请您在申请退款前先咨询相干的客服人员,了解具体的退款流程和所需材料。

退诉讼费需要什么材料

1、法人申请退费需准备的材料

(1)退费申请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签字);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发回重审案件又上诉申请退费的,还需提供原审人民法院的第二次一审文书复印件);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退费收据(申请人财务开具,注明退费数额,盖财务章);

(8)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名称;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退费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电话。

2、自然人申请退费需准备的材料

(1)退费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发回重审案件又上诉申请退费的,还需提供原审人民法院的第二次一审文书复印件);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申请退费,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码,开户行名称,电话号码。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