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有什么编制岗位-管委会有什么编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名额和结构,由上一级党组织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或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县级以上内容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四种编制是什么

高新区管委会四种编制是正式在编人员、企业编制、雇员、劳务派遣制员工。

1、正式在编人员:是指直接隶属于高新区管委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编制待遇和福利。

2、企业编制:是指高新区管委会下属的企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他们在企事业单位内工作,但编制关系仍归高新区管委会管理。

3、雇员:是指高新区管委会雇佣的非编制人员,他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事相应的工作。

4、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或外包人员,他们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从事特定的工作。

管委会人员有三种编制: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事业编制的人员、合同制的企业人员。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大部分是从原来的市级机关或者是区县级机关调任过来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通过公开招录招聘来补充管委会的人事干部力量。同时,面对人员不足和编制不足的困难,可以经过审批,自行招聘一些企业制员工。

工资待遇

因为在管委会的事业编制中,虽然都是从事的综合管理类工作,但所有的事业编制都是采用的自收自支的财政供养模式。所以在绩效工资方面,可以根据管委会本身的财政状况来制定发放方案,一般情况下是比其所在地的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