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哪些单位能参公编制-山东 哪些单位能参公

山东省的“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将部份非机关编制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纳入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3〕5号),以下单位可以参公:

1、 由省管党费拨款的部门所属机构;

2、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直接收理的事业单位;

3、 依照党群口和行政口划分为一类和二类的事业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是不是能够参公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单位和当地的政策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干单位。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参公的岗位是什么

一、参公是什么?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二、参公和公务员的区别

参公和公务员的不同点根本区别就是编制不同,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编制,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编制,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和公务员的相同点除了编制不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则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调动等待遇是一样的。

因此对于山东省考中参公的岗位是建议报考的。

以上是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参公的岗位是什么的全部解答。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是什么?

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因此,参公身份,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

三、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