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有哪些假期规定-事业单位有哪些假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还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其他休假制度。具体的休假安排可以参考国家有关政策或与单位进行协商。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如下: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各单位无特殊原因,应强制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累计请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资报酬。
6、机关借调人员按此规定执行。借调期间一年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的、事假超过20天的一_退回本单位。
国家事业单位虽然能够直接享受到所有政府的政策,但在事业单位中,就意味着我们在为国家工作,所以在我们各自的岗位上,应该做到坚守自己的岗位,为自己的事业单位负责。事业单位年休假国家规定中,如果遇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冲突的情况,应该选择的是国家群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休假规定》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处理办法:
1、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规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等。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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