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属地还有什么属性-属人属地还有什么

属人属地是指一种国家主权和领土范围的概念,即一个国家对其中居住的居民和所属领土享有完全的主权。根据这一概念,一个人或一个地方只属于一个国家。

因此,“属人属地还有甚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包括:

1、 属于哪一个国家的人:一般来讲,一个人属于他/她诞生并居住在的那个国家。这个原则也被称为“国籍”,并且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2、 属于哪一个地区的土地:通常来讲,一个地区或一块土地属于它所在的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域。例如,城市、县、省等。

3、 属于哪一个组织的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一个人可能还属于某个团体或组织。例如,企业员工、学校学生、军队兵士等。

4、 属于哪一种文化的人:文化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共同持有的信仰、价值观、风俗和传统等。因此,一个人也可能属于他/她所接受的文化。

5. 属于哪一种语言的人:语言是一种交换工具,一个人通常会说他们使用的语言。因此,一个人也可能属于他们所说的语言群体。

6、 属于哪一种宗教的人:宗教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一个人可能会选择信奉某种宗教。因此,一个人也可能属于他们的宗教信仰群体。

以上内容这些都与“属人属地还有甚么”的问题相干。

属人属地管辖原则

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指的其实是一个国家的刑法能否适用于该案件的问题,我国的刑事管辖原则包括,属人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那么属人属地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属人属地管辖原则

(一)属人管辖原则的定义

属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换言之就是当事人双方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具有法院所在国的国籍的,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有权管辖这个案件。比如说一个中国的公民在美国跟一个美国的公民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的签订地在美国,合同履行地也是在美国,同时合同的纠纷也发生在美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由于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中国人,所以中国法院也能够管辖这个案件。我国目前并没有采用属人管辖权原则,而是采用属地管辖权原则。

(二)属地管辖原则的定义

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国家的法院就对这个案件取得了管辖权。

二、属人属地管辖原则在我国刑法的体现

(一)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二)属地管辖原则的体现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三、属人管辖与属地管辖哪个优先

确立属地管辖优先原则:

如果国家之间无法或尚未就管辖划分问题达成协议,而且又都不肯作出管辖让步,那么在政府控制的管辖冲突出现的时候,就只能实行属地管辖优先的原则,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同时主张管辖权时,依属地原则行使管辖权的国家应优先行使管辖。

承认属地管辖优先,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第一,一项行为通常对行为地产生的影响最大;第二,行为地所属国家对行为人的管辖通常最为有效。这里所说的行为地指的是行为发生地。当一项行为的结果地与发生地不一致时,应该是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结果地。因为一项行为对发生地总是有影响的,所以,行为发生地也总是行为结果地或结果地的一部分。如果以行为结果地作为属地管辖的标准,那么,某一行为结果地不一定是受该项行为影响最大的地域;该地域所属的国家也不一定能对该项行为或行为人行使最为有效的管辖。

属地管辖优先也许是各国所必须接受的现实。一个国家可以对他国的属人实行管辖,但却很难对他国的属地行使管辖。属地管辖应该是最初的管辖原则。领土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权力的行使空间。在国际交往不很发达的时候,国家管辖权的含义应该等同于一国在其疆域之内的最高权力。即使在今天,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我们也可以看出,属地管辖占据主要地位,而属人管辖则是辅助性的。一国对其位于国外的国民的控制同该国民所在国的控制比较起来只能是居于第二位的。所以,当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辖冲突出现时,属地管辖优先是比较易于实现的,甚至不需要完整、严密的理论的支持。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属人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属人管辖原则与属地管辖原则是两个不同的管辖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下,但是我国刑法从根本上确立了属地管辖优先的原则。

我国刑法管辖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1、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