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新增了什么权-宪法新增了什么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部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取得通过。宪法修正案包括以下内容: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然进行宪法宣誓;将“国家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叙言部份;增加规定“国家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中得到救助;充实“国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规定;明确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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