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办中学什么手续可以进-东莞公办中学什么手续

“东莞公办中学”是指由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并依照国家教育政策要求实行教育教学的学校。申请进入这些学校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学校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 符合当地入学规定:每一个地区的入学规定都有所不同,通常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学籍等要求。

2、 符合考试成绩要求:有些学校可能还需要参考学生的高考、中考成绩。

3、 面试或笔试:部份学校会进行面试或笔试,以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性情特点等因素。

4、 提供相干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单等。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在各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查找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同时,建议提早了解清楚学校的要求和程序,以便顺利申请到理想的学校。

东莞东华中学初中部入学条件

东莞东华中学初中部入学条件如下:

1、凡身体健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不限),且在小学四至六年级就读时获得学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的特长生,均可报名。

2、学校将对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学校将会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领取面谈资格证并面谈。

3、录取:根据面谈情况,选择符合我校办学特色的学生。

学校特色描述:

办学宗旨:面向全体,发展个性,立足教育,奉献社会;办学理念:享受成长,体验成功;学校校训:崇善致美,笃行致远;学校精神:团结奉献,务实进取。

报名须知:

1、提供以下资料将优先录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①在小学四至六年级就读时,曾获得学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少先队员"等荣誉的.证书(原件

和复印件)。

②参加各类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属优秀特长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生独立手写的自我介绍材料一份(不少于300字,不得打印)。

学校介绍:

东华初级中学创办于2002年,隶属于东华教育集团。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

教师队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现有在校生近8100人,教师415人。学校地处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

北靠旗峰山,东临同沙湖。

学校历年中考成绩均名列东莞市前茅。自2004年首届中考以来,十届中考,七次夺魁。建校以

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共有2860人次获奖。

非东莞户籍学生申请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提出申请,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为适龄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

③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④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⑤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2022年5月18日前,非户籍学生在东莞市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其父母如果不是东莞户籍,父或母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2022年5月18日后,非东莞户籍学生(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其非户籍家长必须要持有东莞有效居住证。

一、哪些非东莞户籍学生升学,需要网上报名?

一是,幼儿园升小学一年级。二是,六年级升初一。三是,非东莞户籍学生积分入学非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的在读学生,(即小学2-6年级,初中8-9年级)。

二、入学报名年龄有什么要求?

①申请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②申请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三、非东莞户籍学生网上报名时间?报名需要什么资料?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一共10天,按要求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网上报名资料:主要填写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积分信息,以及上传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证件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本、学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学生证件照等)。

四、非东莞户籍已经在读了,还要报名吗?转校插班怎么报名?

如果已经在读1-5年级或者初一初二,不需要报名,升学即可(如果之前没有积分入学资格,想获得积分入学资格,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如果非起始年级(2-6年级,初二、初三)想换学校或换镇街上学,进行插班,可以联系所在镇街教育部门咨询,或者咨询你想插班的学校,不需要上网报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