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主要职务有哪些职位-中院主要职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院的主要职务有: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是什么职务

首先,党组成员是党内职务,不是行政职务,党内职务的行政级别要看所在对应机关兼职任何种行政职务来对应,非党员法院领导会特别标注另当别论

中级人民法院即特指设区(地级)市、州、盟和地区行政公署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在中级人民法院内,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由非常务副职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院长担任党组副书记)

在公务员领导职务行政层次中,设区(地级)市、州、盟和地区行政公署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厅(局)级副职干部,常务副院长为县处级正职干部,其余副院长为县处级副职干部,所以非常务的副院长为法院党组成员,即县处级副职干部

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领导干部职务行政层次在上述的设区(地级)市、州、盟和地区行政公署一级级别基础上顺次递推一级,即院长为厅(局)级正职、常务副院长为厅(局)级副职、其余副院长为县处级正职

特殊情况:当前,各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还设置了政治部主任和纪监委派驻的纪检组长,这两个职务比照享受非常务副院长职级待遇,如有政治需要会标注是否高配一级的待遇情况

副厅级职务。以地级市为例,中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都是明确的副厅级职务,不存在高配的情况。市中院、市检察院是按照正处级机构进行设置的:

1、常务副院长、常务副检察长是明确的正处级职务。

2、普通副院长、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是明确的副处级职务,个别会高配正处级。

3、中院的庭长、检察院的检察部是明确的正科级职务。因此,市中院、市检察院可以理解为一把手“标配”副厅级的正处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