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采用什么做账方式-机关单位采用什么做账

机关单位在做账时,通常采取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常见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权责产生制、配比原则等。

1、 借贷记账法:是最经常使用的会计记账方法之一,它根据“借入”与“付出”的经济业务的性质,在账户中设置借方和贷方两个方向,借方表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贷方表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借贷记账法的特点是保持了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可以清晰地反应经济业务的产生进程。

2、 收付记账法:是以“收入”与“支出”的经济业务的性质为基础,只设一个借方和一个贷方,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收付记账法的特点是明确反应了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3、 权责产生制:是指依照“收入-费用=利润”的原则,确认本期产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不是应当归属本期,从而肯定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避免将不属于本期的事项也计入本期,从而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4、 配比原则:是指同一时期内,同类经济业务应采取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例如,销售商品的同时,应当收取相应的现金或应收账款,否则就没法实现收入和本钱之间的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