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待遇适用什么法律法规-教师待遇适用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待遇问题做出了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2条规定:“教师应当依法实行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第67条规定:“国家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消除劳动合同”。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所在单位和本人依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其失业保险金,并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内容这些法律规定为教师待遇提供了基础和根据。
教师寒暑假是哪个法律规定的
法律分析:教师的寒暑假期不属于法定假日,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如果规章制度、教师聘约中有对寒暑假期的工作有安排,也应当遵守。没有合法的理由,不得随意缩短假期,否则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若教师加班,又不给加班工资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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