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教育岗位做什么工作-罪犯教育岗位做什么

罪犯教育岗位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犯法人员重新认识毛病,改变不良行动,学习社会规范,并为他们提供重返社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这个职位的工作人员通常会使用各种教育方法,如个体或团体咨询、技能培训、社区服务等,来增进罪犯的改造和康复。他们还会与法院、监狱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干机构合作,制定并履行罪犯教育计划,确保罪犯得到充分的支持和指点,以便他们能够成功地回归社会。

监狱里罪犯教育管理岗位是做什么的?

监狱里罪犯教育管理岗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相关规定进行设置的岗位,其工作内容和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 第六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有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一条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第六十三条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六十五条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第六十七条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条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第七十一条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第七十四条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第七十七条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