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以什么为对象着重吸收-民革以什么为对象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其成员主要是原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争取民主的国民党左派和一部份中间派。

1947年12月1日在香港宣布成立,故得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民革的组成人员主要是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中上层人士和一部份工商界人士,其中还有一些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根据民革章程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居住满五年的中国公民,承认并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参政议政欲望和能力,遵纪遵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社会名誉,热情祖国统一事业的人士,都可申请加入民革。

民革作为在野党,长时间致力于参加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会议、地方政协会议和地方人大的各项活动,并在重大决策和立法工作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入民革的都是什么人?

加入民革的都是中高阶层的知识分子。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

1947年,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第一次联合会议在香港举行。

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民革中央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现任民革中央主席为万鄂湘。

加入民革的方法:

根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的第一章“党员”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党发展党员条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党”。

第二条规定:申请入党,须有两名党员介绍,提交入党申请书,由支部和所属地方组织考察合格后,经支部大会通过,所属地方组织审核,报省辖市级组织(省直属支部报省级组织)批准。

省辖市级组织报省级组织备案,省级组织报中央组织部备案,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要时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第十五条规定: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实行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注重政治素质,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

根据最新有关文件精神,民革的重点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社会和法制、“三农”研究领域专业人士。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如何才能加入民革?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

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的条件: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岗位职务,具有一定的社会职务,社会中上层人士,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某领域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民革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关系的人士、致力于祖国统一的人士以及其他有关人士。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科技、文教 、卫生战线知识分子。

原则:不在农民中发展,不在工人中发展,不在中共组织中发展,不在部队发展,不在新闻媒体发展。

如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想加入民主党派,民革是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