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考试比试考什么内容-法院考试比试考什么

根据我的知识库,全国各级法院系统每一年都会举行一定范围的法官、书记员等职位的考试。这些考试的内容一般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理学、诉讼法等。还可能触及一些相干的实践问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的考试内容会因考试级别、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湖南公务员法院职位要考哪些科目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本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