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天津公务人员包括哪些

天津市的公务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公务员:指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实行国家职务的人员。他们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一定范围内行使公共权利。

2、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指从事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人员。他们在国有企业中实行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他们在事业单位中实行职责,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4、 社区工作者:指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他们在社区中实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支持。

5. 行政机关雇员:指在政府部门中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他们在政府部门中实行职责,为政府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以上内容人员均属于天津市的公务员队伍。

天津行政单位多少人配备一辆

天津行政单位25人配备一辆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含工勤人员编制)在25人以内可配备1辆公务车;超过25人的单位,原则上每25人配备1辆公务用车。特殊部门因工作需要的,确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可申报批准后增加公务用车。

天津公务员上岸率不高。天津公务员考试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行测、申论、面试等多个方面,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全面的能力,且考试中还会出现一些比较有难度的题目,需要考生具备较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天津公务员上岸率不高。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工作涉及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