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乡镇-市属乡用什么意思

"市属乡用" 是一个汉语词语,指的是从城市调到农村任职或工作的现象。这类现象在中国的一些地方较为常见,主要是为了平衡城乡发展、改良乡村的治理和服务水同等。在一些地区,市属乡用也被视为一种提拔和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

市辖县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市管县和市辖县的意思有什么不同?地级市、区、和县的级别和关系是怎样的?中国现成的政权管理结构是省--县--镇(乡)三级的,但还是伴生一些特殊的,如市管县,因为我们所在的天朝,很多简单唬事情都会变得很复杂,应该是领导觉得自己事太多了,很多管不过来,所以从80年代之后三级更是逐渐演变成为中央、省、地级市、县(市、区)、镇(乡)五级了。

问题二:市辖县和县级市有什么区别中国的县,是行政地位低于省辖市而高于乡、镇一级的行政区划。

县级市,行政区划行政地位与县相同,也即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截至2013年2月,中国大陆地区共计370个县级市。

1990年代前,行政区划是,中央辖省(直辖市、自治区);省下面辖“地区”(也叫过“专区”),地区不是一级 *** ,只是省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叫过专员公署)。“地区”相当于自治州。后来,全国的地区陆续“撤地改市”,新成立的市成为一级 *** ,权力比原来的“地区”大多了。但它还是归省 *** 管。这类的“市”当时习惯叫“地级市”,也叫省辖市。县级市,建立得早的,原来就归地区(即行政公署)领导,当时叫“地辖市”,后来地区成为“市”,就形成“市管市”,为了不混淆,才有了地级市县级市的说法。当然也有地级市成立后才建的县级市。县级市和县在行政级别上没有不同,只是县要成为县级市,必须工商业发达,在经济总量、城市人口等方面达标。县级市一般受“地级市”(应该改口叫“省辖市”)的管辖。

问题三:市辖镇什么意思市有两种,设区的和不设区的。

行政级别上来看,设区的市>区=不设区的市=县>镇=乡。区辖镇,就是设区的市下面管辖的区再下面管辖的镇。

市辖镇,就是不设区的市下面管辖的镇。

像:东坑镇(广东东莞市辖镇) 流沙镇(广东省普宁市辖镇) 青平镇(广东廉江市辖镇) 陆城镇(湖北省宜都市辖镇) 三口镇(湖南浏阳市辖镇) 等等都是

问题四:县(不含市辖区) 是什么意思?因为县可能包含市所管辖的地区,这里带有标注,为了区分所指的县是不属于市的部分

问题五:县,市辖区,县级市,它们的区别在哪里?越具体越好!在中国大陆,“市辖区”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直辖市的市辖区也属于县级行政区,与地级市的市辖区相同。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由于近年来市辖区扩大等原因,部分区以乡、镇为主。

市辖区与其它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或占有很大比例;文化、经济和贸易发达。

县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区――市(城市),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略有差别,详情见下),县级市为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作为区划术语,“县级市”自1983年开始正式固定下来。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县,汉语为行政区划单位名称,中国在春秋战国时代便已经出现「县」,而且一直沿用至今,是历史极其悠久的行政区划单位,现在「县」为乡、镇的上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县」传统意义上和法律地位上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

问题六:县、市辖区、县级市有什么区别?1、行政级别:地级市所辖的区、县和县级市行政级别都是县处级,副省级城市所辖县和县级市是县处级而区是副厅级,直辖市所辖的县和县级市也是县处级而区是正厅级。

2、市辖区和县以及县级市的区别就是它是城市主体(即市区)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或占有很大比例;文化、经济和贸易发达。

3、城镇居民达到一定比例而且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非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县才能升为县级市

问题七:哪些城市属于县,市,市辖区,什么是设区的市!!!!!!!!!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区别如下:

从新中国市制的法律地位的确定、政策法律规定的调整及设市的实际变化情况看,我国市制有如下一些内容和特点。

1、市制由多层次的行政区划建制构成,从法律上划分包括直辖市、省辖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及自治州辖市三个层次。

1998年底全国有直辖市4个,省辖市627个,自治州辖市37个。从行政等级上划分包括省级市、副省级市、地(州)级市和县级市四个等级,到1998年底,有省级市4个(四个直辖市),副省级市15个(在行政区划统计中归为地级市),地级市212个,县级市437个。所以,我国市制的构成可以概括为“三层四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称谓,我国市制只有“直辖市”和“市”之分,直辖市不入省的行政区域范围,由中央直接领导,其法律、行政地位与盛自治区平行。除自治州辖市外,所谓“地级市”、“县级市”都属省辖市。在省辖市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只有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之别,没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分。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称谓在文件中正式使用是80年代前期才出现的。主要源于市领导县体制大范围推行后对省辖市进行分类管理的需要。

1983年5月18日国家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在《关于地市机构改革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中首次使用“地级市”和“县级市”,同年在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划批复中正式使用地级市和县级市。此后,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别广泛体现在机构编制、干部配置及工资待遇、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以及司法制度等各个方面。

地级市即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和自治州的市,主要是省辖设区的市。在分称“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前,省辖市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由省直接领导的市,一种是由地区(专区)代盛自治区领导的市,一种是自治州领导的市。其中省直接领导的市一般规模较大,并多分设市辖区,这类市即是地级市的主体。推行市领导县体制以后,地级市不仅设有市辖区,而且还领导县。

1983年以来地级市的数量增幅较大,由144个增加到1998年的227个(含15个副省级市)。新增的地级市大多数是地改市、少数是县级市升格而来,227个地级市中设区的市有222个,只有5个地级市不设区,即浙江省湖州市、广东省中山市和东莞市、海南省三亚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其中湖州市不设市辖区但领导县,其他4市不设区也不领导县,俗称“直筒子”市。

县级市是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县,包括省辖县级市和自治州辖县级市。县级市不设市辖区,从直接行政领导关系看,县级市一般由地区、地级市代管,自治州辖市则由自治州领导。改革开放以前,县级市一般是从县域范围内分出一个或几个乡镇设市而来,也就是常说的“切块设市”。那时,我国县级市发展缓慢,一定时期内比地级市还少,如1975年全国有地级市96个,而县级市只有86个。改革开放以后,加快了设市速度,改革了设市模式,特别是1983年以后撤县设市越来越多。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437个县级市,比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增了347个,其中80%是撤县设市而来。

副省级市是从计划单列市发展而来的,全国只有15个,由于《宪法》和《组织法》没有规定,因此在行政区划系列中仍列在地级市之中。为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1983年2月国务院首先批准重庆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计划单列,1984年又陆续批准对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实行计划单列。此后又有一些城市实行计划单列,总计实行计划单列的市有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长春、青岛、厦门、宁波、成都、深圳、南京等14个。实行计划单列的市,主要计划指标的基数与省划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直接纳......>>

问题八:县级市,县和市辖区三者同级吗根据宪法,县级市、县、及市辖区都是同级的。

中国的县分为三种:一种是省级市辖县,也就是直辖市管的县。这种县等于地级市,其书记、县长一般是正厅级,如果兼任上级副职的则为副部级。第二种是副省级市辖县,也就是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管的县。这种县的级别等于普通的县,但是书记、县长的级别为副厅级,兼任上级副职的则攻正厅级。第三种是地级市辖县,也就是普通的县,这种县的书记、县长为正处级,兼任上级副职的为副厅级。

问题九:为什么有些地级市下辖的有些叫区,有些叫县级市,有些叫县区的话 , 经常是城市下属的区 , 因为城市发达 ,所以区也户对发达, 而县的话,通常是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这是我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