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写作技能主要考察什么内容-法院写作技能主要考察什么

法院写作技能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它主要考察以下方面:

1. 要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要熟习诉讼程序,掌握正确的文书格式和规范;再次,要有清晰的思路,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撰写出简洁、准确的文字表达;还要注意语言文字的使用,避免出现语法毛病和用词不当等问题。法院写作技能是一项综合性的能力,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来提高。

法院书记员打字考试的考试形式是什么?

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一道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扩展资料

书记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公务员考试网—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10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