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参公单位有哪些岗位-计划参公单位有哪些
参公单位,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在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中从事党务、政工、人事、文秘等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以参公单位包括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大众团体中的工作人员。
1、 党群部门:中共党委办公室、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基层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中共军事委员会机关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各民主党派组织等。
2、 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3、 大众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
参公事业单位具体有哪些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还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授于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般为各委、办、局隶属的事业单位。
三类参公事业单位可以细分为以下具体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承担行政职能的多少,分成完全、主要、部分三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主要是指林管局、环境保护局、信访局等相对应省份应开设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因为县、区行政机关总数限定,开设林业局、环保局、信访局等事业单位。
2、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是指市、县市级下列行驶行政部门执法权力的单位。因为政府机构的总数限定和政府机构的总数限定,这种企业开设为应用组织的机构,承担行政执法权利。主要包含农牧业、交通、文化术、土地、国土、工商、环保、医疗卫生部门属下的稽查局、城管局、查验局等。
3.党委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
党委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党委机关,和群团机关,包括省市县委、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团委、妇联、工会、科协、文联、残联,政法委、统战部、纪委等团体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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