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参公单位有哪些单位-浦东参公单位有哪些

浦东新区是上海市的一个行政区,其中包括大量的参公单位。这些参公单位是指在公务员序列以外,但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所在的单位。

以下是一些在浦东新区较为知名的参公单位:

1、 浦东新区民政局:负责指点、监督、检查全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2、 浦东新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和实行全区的教育政策,指点、监督、检查全区的教育工作。

3、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点、监督、检查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4、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行动进行监管和执法,保护市场秩序。

5. 浦东新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点、监督、检查全区的文化和旅游工作。

以上内容只是其中的一部份,浦东新区还有许多其他的参公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具体的参公单位名单需要根据实际查询来肯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体指什么单位

(一)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机关 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2008年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 1、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2、中国气象局及其市(地)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4、国家行政学院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8、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四)国务院组成部门代管或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机关 1、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目前,还有20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也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体如下:1、中华全国总工会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16、黄埔军校同学会

17、欧美同学会18、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19、中华职业教育社20、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注:这些中央机关明确“参公”,其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公”,其会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