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具体有哪些部门-省级机关具体有哪些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的一些具体名称:

1、 北京市

2、 天津市

3、 河北省

4、 山西省

5. 内蒙古自治区

6、 辽宁省

7、 吉林省

8、 黑龙江省

9、 江苏省

10、 浙江省

11、 安徽省

12、 福建省

13、 江西省

14、 山东省

15、 河南省

16、 湖北省

17、 湖南省

18、 广东省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 海南省

21. 四川省

22. 重庆市

23. 贵州省

24. 云南省

25. 西藏自治区

26. 陕西省

27. 甘肃省

28. 青海省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1. 台湾省(中国台湾省)

32. 海峡两岸(大陆和台湾地区)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列表,每一个省分的具体地级行政区、县区等还有很多。

省委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是由以下14个部门组成:

1、省纪律检查委会员

2、省委办公厅

3、省委机要局

4、省委信访局

5、省委组织部

6、省委老干部局

7、省委宣传部

8、省委统战部

9、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10、省委政法委员会

11、省委政策研究室

12、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3、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14、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