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省直机关可以调人民警察-哪些省直机关可以调人

根据相干规定,我国的省直机关可以调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属的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单位;

2、 市级以上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所属的履行法律职务的机构;

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负有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所属的履行法律职务的机构;

5.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可以调动公务员的机关和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调动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省直机关调动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或查阅相干的法律法规。

省直机关可以内部调动吗

省直机关可以内部调动。

一、审批权限

1、省直单位之间在编制内互相调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办理。

2、省直单位(含本系统)从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或外省调入人员,应报省人事厅审批。省直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调入人员,还须事先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出省外工作的,应报省人事厅审批。

二、调动办法

1、省直单位调入人员,需报省人事厅审批的,应逐级申报,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办理调动申报手续时,应备齐以下材料:

⑴主管部门申请调动人员请示。“请示”须写明调动理由,注明调出单位名称、性质,调入单位名称、性质及编制空缺情况(附省编制部门下达编制的有关文件),以及拟调人员的学历、专业、身份、岗位(职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请示”应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⑵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式样附后)。调入单位按照申请表所列内容,如实填写。主管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⑶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商调函。

⑷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调人员的考察材料。重点写清拟调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单位的性质及身份、岗位(职位)、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特殊人员还须加附本人档案材料。考察材料由考察人签名并加盖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⑸县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表。

2、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要求报送材料后,省人事厅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准调通知主送调出单位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抄送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公安部门。人事、编制等部门,应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凭准调通知办理工资审核等相关手续。对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调入人员的材料,经审查如不符合调入条件,应即时将材料退回。

三、调动纪律

省直单位人员调动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不得违背“调动原则”和超出范围调动人员,对于违反规定的,应按有关人事工作纪律处理。

省直是指直属省政府领导和管理,一般有:

1、省直属单位

是指不列入省政府序列,但直属省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机关部门,比如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

2、省直机关

是指经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

扩展资料

1、省直事业单位

省直事业单位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组成部门所直属的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待遇一般是财政直接拨款,享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

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规则

为了保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新人的公平性,目前在我国基本上对事业单位来说是“逢进必考”。一般在招聘新人前要在媒体公布招聘计划和办法,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保证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平性。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省直机关

百度百科-省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省直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