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法院有哪些部门-山东省直法院有哪些
山东省直属人民法院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52年,其管辖范围包括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德州、滨州、菏泽等13个地级市。具体来讲,山东省直属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和部份由中级人民法院转送上诉的案件。它还负责处理有关诉讼程序的问题和纠纷,和指点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级别上属于什么法院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民事案件;
2.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三)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2.受理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铁路受理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4.海事法院受理第一审海事纠纷和海商纠纷案件,不受争议金额限制。
(三)基层人民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
共计24个内设部门;没有刑侦处;但是山东省公安厅有刑警总队。
办公室
政治部
立案庭
再审立案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刑事审判第三庭
刑事审判第四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民事审判第四庭2
行政审判庭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监督一庭
审判监督二庭
执行局
执行局执行一庭
执行局执行二庭
执行局执行三庭
研究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
宣传处
技术室
法警总队
行政装备管理处
机关党委
纪检组监察室
司法巡查办公室
司法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信息中心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大数据处理内容。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原文链接:https://edu.h3e.cn/edu/19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