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有哪些职位组成-交警总队有哪些职位

1、交警总队的职位包括:指挥调度员、交通秩序管理员、事故处理专员等。

2、指挥调度员主要负责指挥和调和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3、交通秩序管理员负责保护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处理违章行动,并进行道路的安全检查;

4、事故处理专员负责现场勘查、取证、鉴定等工作,参与交通事故的调解与处理。

交警总队总队长是什么级别

交警支队长,是副省级城市和正地级城市公安部门所属的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各级交警部门均为同级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受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并接受上一级交警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般来说,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交警大队长分别为正处到副处级别。从交警部门的编制情况看,省级交警部门称为交警总队,总队长为副厅级别;副省级城市和正地级城市的交警部门均称为交警支队,级别从正处到副处;县级交警部门称为交警大队,级别为正科到副科级。

需要说明的是,各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通常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即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由省级垂直管理。省级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属的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级别通常为正处到副处级别。

因公安系统属于双重管理,且各省市交警部门机构编制并非完全一致,所以一些职位设置也不一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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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一般公检法都高配半级。总队下设直属支队正科级单位。支队长副处级。政委及下属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均是正科级(级别只能反映相对应的政府待遇 职权大小还得看具体所在职位。现在全国没有几个公安支队长低于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