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制度有哪些内容-居委会制度有哪些

1. 居委会是城市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

2、 由居民选举的委员会领导。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兼任社区居民小组长。同时,还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当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3、 主要职责是:展开民族团结教育;保护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居民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绿化活动;调解居民纠纷;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监督社区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等。

政治作业:居委会的详细规章制度

一、居委会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民主协商、和睦共处、群策群力等原则,根据实际问题及小组成员、各住户提出的重大问题,召集有关人员商议解决办法,交小组成员具体操作。小组成员负责征求倾听住户意见,加强对收费员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办法,积极处理家属院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研究交办事项。

二、居委会所有人员按照自我管理原则,主动开展工作,只出义务,不计报酬。

三、财务管理设总帐,具体由会计出纳二人负责,收取有关费用由收费员负责,收取费用向交纳户出具手续,各收费员收款后及时与会计、 出纳联系,并上交款项。支出款项由领导小组及会计、出纳三人签字入帐。

四、财务收支情况实行一季一公开,遇有重大事情的收支款项随时公开,公开以张贴通知或每户发放明白纸为主要形式。

五、所有修理及购买等事项根据市场行情,按照保质低价原则,由领导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具体操作,操作情况适时向各住户通报。

六、收取冬季取暖费由收费员按照分工情况具体操办。对在时限内不交纳者,由居委会成员全体集中有关住户登门征收。对个别钉子户由居委会研究张榜公布后采取特殊措施解决。住房户与房主对取暖费有争议者,取暖费由房主负责。

七、冬季不采暖者自接到居委会通知后七日内自行拆除暖气片,接通管道,由居委会安排专人验收后并交纳同等住房取暖费40%金额(参照市政府标准)。

八、日常卫生费及水费收取由卫生员负责,卫生员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卫生费标准由市场价格确定,水费标准根据用电量和用水量综合确定。

九、此办法经居委会集体商议,望各户在2005年12月1日前提出修改意见,如无意见,此办法自2005年I2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