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 编制有哪些岗位-司法所 编制有哪些

司法所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份,主要负责基层的法律服务和管理工作。具体的编制情况可能因地区和组织机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讲,司法所的编制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等。行政编制是指在公务员制度中由政府部门提供的编制,主要包括司法助理员等职务;事业编制则是指由事业单位提供的编制,主要包括社区改正人员等职务。

司法所还可能设有其他类型的编制,如合同制员工等。具体编制情况还需要参考当地的人事政策和组织机构规定。

司法局有几种编制

司法局有两种编制:行政编和事业编,具体内容如下:

1、行政编制:是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人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各党派和部分社会团体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

2、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司法局有工勤编制。设有工勤人员岗位。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

工勤编制人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司法局是行政机关,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故也属于行政编制。可由国家或相关上级部门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设置的提供人工勤员数量和职务安排,以及固定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