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有哪些职位和职责-政法委有哪些职位

政法委是指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保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以下是政法委主要的职位:

1、 书记处书记: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国政法工作的具体工作。

2、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部份工作。

3、 办公厅厅长:主持办公室的工作,处理平常事务。

4、 政治部(宣扬教育局)部长: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宣扬、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工作。

5. 组织部(干部管理室)部长:负责组织建设、干部提拔、考核评价等工作。

6、 纪律检查部(审计室)部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审计工作。

7、 宣扬部(新闻办)部长:负责党的新闻舆论工作。

8、 司法行政管理局局长:负责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9、 检察院检察长:负责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和非刑事诉讼活动。

10、 公安厅厅长:负责公安机关的治安、刑事侦察等工作。

以上内容是政法委的主要职位,不同地区的政法委可能会有稍微不同的设置。

政法委管公检法司吗

法律分析:他们政治上归政法委领导,业务上自成体系,有自己的办案程序,不归政法委统治。政法委只起协调、监督作用,而不是公检法等单位由政法委管或属于它的下属单位。政法委员会由中共中央到各省(区)、市、县四级,均有相应机构设置;而一般基层乡镇党组织则不设此机构。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是它的主要负责人,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工作。在各地方党委的政法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位;其中,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政法委机关的工作公务员均享受警衔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