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是参公单位-哪些单位是 参公单位

参公单位,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它们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未入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5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8]49号)文件精神,在试点单位中建立参公管理审批制度。河北省内参公单位范围包括:全省各级行政单位的派出机构;各类国家法定机构的派出机构;中央在冀单位、省直单位直属业务部门等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冀单位的非独立核算附属机构;本省国有的股分制企业;本省国有企业之外其他国有独资公司(团体)。

什么是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具体分析如下:

1、能参公的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两大类;

2、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单位的性质是属于事业外,但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1、法律法规授权;

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3、使用事业编制;

4、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指党群机关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待遇、职能、岗位设置、人员交流和政府部门一般无二,另一种是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虽然是参公,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果想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会有许多额外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公务员。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承担行政职能的多少,分成完全、主要、部分三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主要是指林管局、环境保护局、信访局等相对应省份应开设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因为县、区行政机关总数限定,开设林业局、环保局、信访局等事业单位。

2、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是指市、县市级下列行驶行政部门执法权力的单位。因为政府机构的总数限定和政府机构的总数限定,这种企业开设为应用组织的机构,承担行政执法权利。主要包含农牧业、交通、文化术、土地、国土、工商、环保、医疗卫生部门属下的稽查局、城管局、查验局等。

3.党委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

党委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党委机关,和群团机关,包括省市县委、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团委、妇联、工会、科协、文联、残联,政法委、统战部、纪委等团体机关单位。

2023年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有这三大类!(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