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事业单位有哪些岗位-安监局事业单位有哪些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3、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局;
4、 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能源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局;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什么一些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是公务员而一些是事业人员?
安全生产检查大队是安监局的下属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大队属于县直事业单位,里面的领导都是公务员,如大队长是副科级公务员,里面的一般干部则为事业编制人员。
安全生产检查大队负责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监察与行政执法;负责对区内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对全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场所管理的日常监察;负责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查处工作;负责起草专项整治活动综合材料和会务组织。
:县安监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照委托和授权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五)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汉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和授权,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六)负责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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