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下属事业编有哪些岗位-县委下属事业编有哪些

县委下属事业编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额事业编制,指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二是差额事业编制,指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三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指单位自行筹集资金的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其他的事业编制类型,如国有经营服务企业中的参看管理单位等。这些事业编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肯定。

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县委编办借势借力、同步谋划、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责边界、优化布局、明确定位,走好“三步棋”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剥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对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管理办公室等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并入相关党政机构;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规范事业单位设置,根除“事业局”,对原有名称为“局、委、办”的事业单位统一按程序进行规范,统称“所、站、院、馆、中心”。

二是突出优化协同高效和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落实与党政机构改革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转隶、调整和优化整合工作。结合实际,拟订《三台县事业单位调整方案》,共调整隶属关系316家,更名38家,规范名称11家,整合4家,撤销7家,重新组建1家,新设置5家;对村镇规划建设所等因为主管部门职责调整而需要对应调整的事业单位职责进行同步调整。

三是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重新设置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县委直属事业单位由5家调整为6家,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9家调整为7家,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数净减1家。

四是强化事业单位的总量控制。改革后,全县事业单位个数由改革前768家减少至改革后764家,净减少4家,其中科级事业单位净减3家。

县委办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是县委办管理的一些小单位,对外也许大家都习惯称县委办工作,实际上这些小单位是县委办下属单位或县委授权其管理的单位。事业编制不能直接过度为公务员了,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等非领导职务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副科以上领导职务,也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