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经商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公务员经商如何界定

《公务员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务员之间可以相互兼职。但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或有其他不正当行动。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是严格制止在经济实体中兼职;二是允许在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任与其业务工作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但兼职单位与所在单位不得有任何隶属关系或投资、被投资关系;三是明确兼职获得的收入和支出应当单独列项,并实行财务公然;四是要求兼职人员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及奖金、补助、补贴等额外薪酬。

因此,公务员在经商方面需要严格遵照相干法律法规,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有其他不正当行动。同时,也需要依照规定进行财务公然和报告。

公务员用家属名义经商怎样认定

我们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允许自己搞其他形式的兼职,就算兼职也必须是义务性质的。一、关于公务员经商的法律规定

1、在职公务员严格禁止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在职公务员经商行为严厉禁止。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仅明确禁止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开办、经营娱乐场所,同时禁止一定范围内的公务员家属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离职公务员从事经商活动的范围及时间受到限制

关于公务员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能否从事经商行为,公务员法采取的是区别对待原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表明,公务员离职后,原系领导成员的自离职之日起的三年内,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当然,担任或者从事与原工作业务无直接联系经营职务或者活动,并不受两年或者三年的时间限制;在禁止期限届满后,可以担任或者从事与原任职业务有直接相关的职务或者活动。

3、公务员在离职后,如果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以开办经营实体的名义收受或者变相收受财物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该解释对离职公务员以何种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没有进一步明确,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再收受请托人财物,并以开办的经营实体名义收受或者变相收受请托人财物,也可能涉嫌受贿犯罪。这也提醒,离职公务员无论以何种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活动,尽量不要利用原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免给自己还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公务员经商行为的法律后果

1、行政责任

公务员经商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公务员经商行为规定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如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公务员的某些经营性行为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汽车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或者收受请托人干股的,或者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或者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均有可能涉嫌受贿犯罪。

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的。规定如下:

1、公务人员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2、公务员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3、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公务员经商处罚是什么

1、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会根据情节严重性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都按照以上规定处罚。

一、公务员记过是哪个部门给的处分?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1)公务员处分是由法定权限的机关作出的行为,是一种内部行为。

(2)公务员处分的对象是违反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公务员,是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务员处分是一种制裁,是国家对有违反公务员义务和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实施的物质或者精神上的惩罚,目的是对公务员进行教育、监督、约束。

(4)公务员处分具有特定的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

(5)公务员处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作出。

二、留置后会被怎么处置?

留置后可能会被这样处置:

1、处理,对违法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罚决定;

2、建议,对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

3、问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直接向负责任的领导人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移送起诉,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经调查,监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制定起诉意见,并将被调查人员、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被移交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方便监察机关调查,法院判决被留置人是否有罪。

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政务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