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下属都有哪些部门组成-司法下属都有哪些部门

在我国的司法系统中,司法下属有以下部门:

1、 公安机关:负责保护国家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法院:负责审判各类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和相干的法律监督工作。

3、 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起诉等刑事诉讼活动,和对侦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4、 行政机关:负责实行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公共事务。

5. 社会组织:包括律师协会、公证处、仲裁委员会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司法厅管哪些部门

司法厅管理部门包括监狱管理局、劳动教育管理局、法制宣传司、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

司法厅是中国设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扶、教育工作;

3、负责本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省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本省监狱管理局和本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