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如何改名呢最新消息-公务员如何改名呢

公务员在工作中是可以更改名字的,但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流程。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讲,更改名字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现有姓名变更申请表;

3、 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4、 公安局出具的身份信息更正证明。

具体步骤以下:

1、 准备好以上内容所需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通过;

3、 审核通过后,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名字更改登记;

4、 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单位人事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在更改名字后,应尽快将新名字更新到自己的工作资料中,包括个人档案、身份信息等。同时,也应注意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避免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没必要要的麻烦。

请问考上公务员以后可以改名字吗就是身份证户口本上都要改的那种,麻烦点没事关键是能不能改有什么条件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