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籍贯-如何报籍贯

1. 如何报籍贯:报籍贯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做的事情,由于它可以提供个人的家庭背景和历史信息。以下是如何报籍贯的步骤:

- 查看身份证:在身份证上,通常会显示诞生地和诞生日期等信息,这就能够作为报籍贯的基础。

- 搜索家庭历史:通过研究家谱、采访亲戚等方式,可以找到更多的关于家庭历史的信息。

- 到档案馆查询:如果以上内容方法都没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档案馆进行查询。

2、 报籍贯的意义:报籍贯是一个人对自己家庭和家族的认知进程,它可以帮助人们了解自己的本源和历史,增强对本身文化的认同感。同时,报籍贯也是身份证明的重要组成部份,对教育、就业等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籍贯怎么填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3、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

其他类型: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与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3、如果此时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如果现住地还是其祖的居住地,那么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籍贯就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是籍贯在法律上的定义。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