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如何申请补贴-暂缓就业如何申请
您可以在网上搜索相干资料,也能够联系您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或学校就业指点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一般而言,申请暂缓就业需要提交相干的证明文件,如成绩单、毕业证书等,并且要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
我想报考教师招聘,请问申请暂缓就业原因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某某专业的学生。由于尚未找到合适单位,想继续参与公务员考试,所以想要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
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 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 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 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暂缓就业到期时,于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5. 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6. 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暂缓就业是指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等。
如果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跟用人单位协商后,分别填写协议书,并各自签字盖章,协议书生效,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学院、学校就业部门签鉴证意见并盖章。经批准后,毕业生的户口及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果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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