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无因管理的是-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侵权责任法》第18条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的行动。因此,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管理人对被管理人的事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2、 管理人的行动是为了避免或减少侵害,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3、 管理人的管理行动是善意的,没有故意或过失。
4、 被管理者接受了管理人的管理行动。
以上内容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才能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是:
1、须具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
2、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
3、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的管理;
4、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所以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有可能要承担赔偿的。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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