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才引进计划有哪些-人才引进计划有哪些
我国的人材引进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院士专家特聘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材来华工作。
2、 研究生导师制:通过“双导师”模式,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 “千人计划”:面向全球招募高层次科技人材,增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4、 “万人计划”:鼓励海外优秀人材回国工作,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5.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程:通过各种政策优惠和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外人材回国发展。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1.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 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2.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入选的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3.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更高待遇。
4.“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命名为“泉城学者”,并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对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四海菁英”集聚计划:遴选一批海内外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30-50万元资金扶持,全球TOP200海外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南就业创业的, 按照留学年限,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我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企业适当引才补贴,力争5年内引进1000名左右。
6.“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鼓励驻济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50万、30万元支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在我市企业和科研类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或在我市创业的,给予最高25万元留济补贴。
7.“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未来之星”成长计划,鼓励济南区域内企业每年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一批学生,与其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约定毕业后到企业工作,企业给予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补贴。实施“泉城奖学金”计划,每年遴选高校优秀学生进行奖励;鼓励驻济企业出资设立以企业命名的奖学金,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实施“大学生追梦济南行动”,每年遴选50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开展1个月的实训实践,市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8.“创客之都”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 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实施“创客精英”工程,遴选一批优秀创客项目,给予最 高50万元的跟投资助。
9.精准就业指导:对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可依据面试通知书、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申请领取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10.人才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 术技能型人员;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非驻济普通高等 院校在校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
11.人才安居: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济科 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人才公寓 或最长3年租赁住房补贴,其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700元、1000元、1500元。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市财政予以补贴。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
一、引进范围: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专业总体不限,重点引进机械电子类、生物工程类、化工制药类、能源动力类、水利类、经济与贸易类、规划类、建筑类、轻工纺织类、食品工程类、中文类、财政金融类、法律类、管理类、政治与社会类等专业。
二、引进计划:引进计划数根据报名后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初步拟定,再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适时调整。引进计划分配到校,引进人才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法律依据
《南昌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人才安居政策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
(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
(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
(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政府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
(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2、人才创业政策
(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政策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
(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3、甬江引才工程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紧贴“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
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引进以下人才:
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
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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