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军转政策调整-苏州军转待遇如何

根据国家政策,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应当遵守“自主择业、计划分配、公平竞争、按劳取酬”的原则,依照因事设岗、因岗选人、选优配强的要求,采取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讲,对在苏工作的军转干部,一般会依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待遇肯定,包括基本工资、补助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并享受相应的职业保险福利。同时,也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具体的待遇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的安置部门或相干部门。

2023苏州转业军官安置政策

2023苏州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如下: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综上所述,军人如果达到了一定的退休年龄的是可以进行退休的,当然如果在从军的时间越长,则军人在退休的时候的待遇就越好,军人从军的待遇一般在转业的时候能够充分体现。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六条

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