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购置如何做账务处理-土地购置如何做账

在进行土地购置时,需要做以下会计处理:

1、 支付的土地价款: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土地价款。

2、 土地使用权获得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资产》规定,企业购入的无形资产,依照购买价款作为初始计量金额。因此,在购入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确认无形资产,并计入相应科目(如“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3、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当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确认相应的收入,并计入相应科目(如“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4、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本钱:当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确认相应的本钱,并计入相应科目(如“其他业务本钱”、“营业外支出”等)。

以上内容是关于土地购置如何做账的基本内容,具体会计处理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师获得更详细的指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如何做

城镇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如何做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当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当在次月缴纳税金时,可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期末,企业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应交税费和税金及附加是对应科目,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

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实际收到减免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或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做账时分两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当期(本会计年度)的减免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2、以前年度的减免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费的会计分录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是50000元,计提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0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含义

1、城镇土地使用税指的是国家在规定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个人及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占用面积作为计税依据.

3、个人或者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通过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申报,也可以通过当地网上申报系统在线申报.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进行缴纳.

我公司购买土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会计上怎样处理?——购买土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随同土地使用权,一起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那我公司购买土地后交纳什么税费呢?——买地不交税,卖地的缴税。买地的只交印花税和契税

是在税务局申报吗?——是的。

什么时候申报?——付款办手续的时候交纳。

是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申报还是在交钱后取得收据后就申报?——印花税签合同的时候交纳,契税办理土地使用证时缴纳

土地出让环节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 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 7%的城建税和 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 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 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 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 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 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50%的部分,税 率为 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 目金额的 50%至 100%的,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100%至 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税率为 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 30%、40%、50%、60%税率)。

补充: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小计 7700 元: 1、营业税=(45-31)*5%=7000 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0*(7%+3%)=700元。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 13725 元: 1、印花税=45*0.05%=225 元 2、契税=45*3%=13500 元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35572.5 元: 1、增值额=45 万元-(31 万元+7700 元+13725 元)=118575 元 2、规定扣除项目: 331425 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36%(118575/331425*100%),因 此适用第一档税率 30%: 土地增值税税额=118575*30%=35572.5 元

四、出让方共需缴纳税费款为 56997.5 元,受让方为 13725 元。

五、除契税向财政局的农税中心(局)缴纳以外,其他统一向地税局 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