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干部选拔-如何干部选拔范围
干部提拔的范围主要取决于组织或机构的需求和目标。一般来讲,干部提拔范围包括各级领导职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等。在提拔过程当中,应当根据职位的要求、候选人的能力、资格、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提拔出最适合的候选人。同时,还应重视公平、公正、公然的原则,严格遵照组织的提拔程序和标准,避免任何情势的腐败和不正当竞争。
公务员公开选拔制度适用于哪些范围?公开选拔遵循什么程序?
公开选拔主要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党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和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公务员法还明确规定,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公开选拔。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选拔一些层次较高的专业技术类非领导职务人选的需要。从职务层次看,公开选拔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从保密工作考虑,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即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选拔。
公开选拔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选拔要注意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任职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地域范围。
三、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测试内容要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加强针对性。笔试、面试测试内容也要各有侧重。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六、办理任职手续。选拔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与竞争上岗不同的是,公开选拔没有将民主测评列为主要程序,这与公开选拔人选来自于不同的地方和单位有关,但在考察中也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人选所在单位的群众意见。
此外,公务员法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公开选拔作出了规定。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人选。过去的做法是,法官、检察官出现空缺,一般都是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公务员法中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人选,检察官的选人渠道,引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公开选拔的对象必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这一方面坚持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标准,保证法官、检察官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开选拔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要按照公开选拔的规定程序进行。
题主是否想询问“怎么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把好苗子选出来”?拓宽选人视野和严把选人源头关。
1、拓宽选人视野:要放眼各战线、各领域、各行业,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识别优秀干部,把好苗子选出来。
2、严把选人源头关:重点对思想意识、品行操守、素质能力进行考察,把“好苗子”选出来、把“坏坯子”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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