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名如何申诉成功-公务员报名如何申诉

公务员报名如有问题,可以向招考单位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也能够向监察机关投诉,要求调查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以上内容三种方式均需提供相干证据材料。
公务员申诉原则
公务员申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性原则:公务员在提出申诉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诉材料,并对申诉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可复查原则:公务员在提出申诉后,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查,并给予答复。如果公务员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提出申诉,形成可复查的程序;
3、适格性原则:公务员提出申诉必须符合申诉条件,包括申诉对象、申诉时限、申诉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否则申诉将被驳回;
4、公开性原则:公务员提出申诉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开申诉的处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公务员的申诉时必须公正、客观、合法,不能因私废公或者滥用职权,保证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务员申诉的流程一般如下:
1、提交申诉材料:公务员应当向涉及申诉的行政机关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书、证明材料等。申诉书应当明确申诉的内容、理由、请求等;
2、行政机关受理申诉: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后及时受理,并告知申诉人受理时间和相关程序;
3、复查、调查和答复: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查、调查,并依法作出答复。答复应当明确对申诉的认可或否认,或者明确将问题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4、二次申诉:如果申诉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申诉。二次申诉的内容应当与一次申诉的内容相关,且不能超出一次申诉的范围;
5、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申诉人对行政机关的答复仍然不满意,可以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公务员申诉的补充程序,可以进一步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务员申诉原则是保障公务员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公务员在提出申诉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申诉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公务员的申诉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和原则,既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公务员进行申诉的一般程序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
公务员对机关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核(原处理机关)――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不服――申诉(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申诉。
扩展资料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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