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政府公务员工作人员-如何投诉政府公务员
如果您对政府公务员的服务不满,可以向该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其上级机构进行投诉。
1.请详细记录下投诉的事项和进程,并保存好相干证据,以便后续查阅或处理。
2.您可以拨打投诉热线或到相干部门进行口头投诉,同时填写相应的投诉表格。如果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您可以斟酌将投诉提交给专门的投诉机构或行政复议机关。在投诉过程当中,应当保持客观、冷静和合法,避免过度情绪化和不实指控。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每个投诉,并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从而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府形象。
我想投诉一公务员在外面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我应该怎样投诉怎样说才有人来过问
对于公务员贪腐渎职可以去检察院举报检举,对于其他的什么问题可以去公务员所在单位纪委及监察部门进行检举。
想匿名也蛮简单的,检察部门现在开通了网上举报和电话举报,你可以在网上看下,同时也可以在政府部门网站举报,或是写匿名姓打匿名电话都可以。
投诉公务员找什么部门最有效
一、12345市长公开热线。遇到当地的一切问题需要投诉,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热线会根据投诉反馈到主管行政部门,最终出具解决方案。
二、12348司法局法律援助电话。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简单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但复杂类案件陪圆还是建议找律师面谈。
三、12333劳动局劳动保障电话,劳动者遇到被克扣工资、不签合同等劳动问题投诉。
四、12389全国公安机关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
五、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举报职务犯罪专用电话。
六、12368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热线主要用于案件信息查询,提供诉讼指引,协助联系法院工作人员的。
七、12388全国纪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党风廉玫、反复投诉等。
八、12358物价局统一举报关于产品价格哄抬价格、变相压低抬高、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经营者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等。
九、12365国家质量总局负责受理关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发面的申诉、投诉、举报、产品质量咨询、产品防伪查询等。
十、12338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搭仔的投诉。
十一、12328交通运输部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包含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
十二、12377是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针对网站、论坛、社区、博客、微信、微博、QQ、云盘等通讯和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十三、12336国土资源局设立的针对土地和矿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违法占地、批地、转让、破坏、开采、勘察等违法行为。
十四、12319城建芦枝塌设部、信息产业部确认的城市建设服务热线,涉及公共交通、供水、燃气、供暖、违章建筑等方面。
十五、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解决消费者因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违法社会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举报。
十六、12366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偷、逃、骗税税,发票违章,纳税申报和查询等。
咨询外地所在地投诉电话需要加区号,本地投诉电话可以直接拨打。
这套民法点建议每家每户都应该准备一份,它包含我们从出生到上学、参加工作、买车买房、赡养父母等法律知识、人情世故,有空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等到真正哪天需要的时候就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
通常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公务员这类犯罪的特点都有什么?
1、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2、只能由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不尽职责、玩忽职守构成,如果犯罪行为与其所负责的职务无关,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但构不成职务上的犯罪。
3、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棠活动,会使国家的各项政策受到破坏,名声遭到败坏,法律.法令不能正确执行,有的还会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对于公务员贪腐渎职可以去检察院举报检举,对于其他的什么问题可以去公务员所在单位纪委及监察部门进行检举。
综上所述,公务员违法乱纪可先向当地的纪检委进行举报,也可以向监察委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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