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如何改革最新消息-江苏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江苏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于2015年8月31日由江苏省政府出台,主要分为三项内容:一是强化分类管理,依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类实行改革;二是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包括人员聘请制度、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评估考核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力和服务水平。该方案旨在推动江苏事业单位向现代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益。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摘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四)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事业单位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绩效工资既是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更好地体现激励功能的主要途径,又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自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六、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更多精彩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