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目录定义-学科目录是什么

《学科目录》是一份系统、全面的学科分类清单,用于记录和组织学术研究成果。它通常由教育机构或学术研究机构编制,并被广泛利用于科研管理、图书馆管理等领域。

《学科目录》的编制通常基于学科的发展状态和学术界的研究热门,其内容包括各个学科的详细信息,如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归属、学科属性等。一些学科目录还包括了一些子目录和细分分类,以便更好地反应学科领域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学科目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便于科研人员查找和利用相干学术资源;二是有助于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学科管理和计划;三是对图书馆员来讲,可以作为图书分类和索引的重要根据。

学科分类目录是什么

目前学科门类公有14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2021年新增)。

由于不同的应用目的,会产生不同的学科分类体系,《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位授予单位为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而设立的学科类别,作用对象是高等教育中的职业学习者。

国家标准学科出台背景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即GB/T 13745-92,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2009年修订,即GB/T 13745-2009,共设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门类排列顺序是:A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80;B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

一、《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规定印发的,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

二、名词解释

(1)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2)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3)学科目录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和规范功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

三、学科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规定,中国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学科划分均为13大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