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单位有哪些部门-省机关单位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划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以下是各省分的机关单位名称:

1、 省级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3、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北京市西城区。

4、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划中的主要机关单位,每一个地方的具体机关单位会有所不同,具体可查询相干官方网站或政府部门公告。

机关单位有哪些

1、党委:党委办公厅、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台办、党校、党史研究室、省委机关报、社会主义学院、档案局、专用通信局、社科联。

2、政府: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文化厅、审计厅、外办、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民委、法制办、金融办、物价局、社保局、国税局、药监局、人防办、信访局、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供销社、招商局、研究室、参事室、出版社、文史馆、农科院、社科院、招标局、机关事务局等。

3、群众团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贸促会、对外友协、黄埔同学会。

省直机关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事业单位按照级别和所属部门可以分为中央级事业单位,如中央电视台(副部级);省属事业单位,如省属各高校,省直各大医院,省级各科研院所,省政府及组成部门所直属的各事业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属的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