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哪些艰苦边远的地方-江西有哪些艰苦边远

江西的艰苦边远地区主要包括赣州市、吉安市、萍乡市等,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落后。同时,这些地区还存在着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生态环境问题,如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对当地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这些地区的居民对外交换和信息获得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当兵艰苦地区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界定:

一、中西部地区的界定: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十个省.

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昌都,属于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五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原来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法条链接: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 号一、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

十六、西藏自治区

1、 四类区(3个) 拉萨市、林芝、山南

2、五类区(1个) 昌都

3、六类区(3个) 日喀则、阿里、那曲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 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 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 1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