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制书记员好不好考-雇员制书记员考什么

雇员制书记员考试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公文写作、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面试等。其中,公文写作和法律知识是最重要的两个部份,由于书记员的工作主要触及到公文处理和法律文件的整理和编写。

雇员制书记员是什么编制

雇员制书记员是没有编制的,雇员制发轫于西方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它以劳动合同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公共产品。

聘任制其实就是合同制啊,是没有编制的,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第一百零五条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什么

需要。

法院雇员制辅助人员分为:

1.雇员制书记员:

从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

从事法医类对外委托鉴定案件,以及在诉讼活动中为本院和下级法院提供医学专业方面的咨询、审核及其他技术支持与保障。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内容如下:

1、法律基础知识

考查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条文和基本程序等。

2、法律案例分析

通过阅读和分析法律案例,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包括案例分析、法律适用和判断等内容。

3、知识技能应用

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包括文书处理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诉讼程序操作技能等方面。

4、能力素质综合评价

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是法院的职位,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位主要有书记员,法警;其他辅助人员还有财会人员、驾驶员、保管员等。

书记员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作好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的准备、记录、整理、草拟等工作。法警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负责法庭开庭秩序的维持与安全保卫、负责对刑事案件被告的提押、看管、送解,负责按照法院的相关决定对有关人员实施拘传、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