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银行笔试考什么内容-洛阳银行笔试考什么

洛阳银行的笔试考试内容通常包括金融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计算机利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具体内容会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在面试前仔细浏览招聘公告和相干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

洛阳银行面试,考官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01

“请你自我介绍一下”

1、这是面试的必考题目。(万年不变有木有!)

2、介绍内容要与个人简历相一致。

3、表述方式上尽量口语化。

4、要切中要害,不谈无关、无用的内容。

5、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6、事先最好以文字的形式写好背熟。

02

“谈谈你的家庭情况”

1、对于了解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等有一定的作用,这是招聘单位问该问题的主要原因。

2、简单地罗列家庭人口。

3、强调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4、强调父母对自己教育的重视。

5、强调各位家庭成员的良好状况。

6、强调家庭成员对自己工作的支持。

7、强调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感。

03

“你有什么业余爱好”

1、业余爱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招聘单位问该问题的主要原因。

2、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

3、最好能有一些户外的业余爱好来“点缀”你的形象。

04“谈谈你的缺点”

1、不要说自己没缺点。

2、不要说出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缺点。

3、可以说出一些对于所应聘工作“无关紧要”的缺点,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是缺点,从工作的角度看却是优点的缺点。

05

“对这项工作,你有哪些可预见的困难”

1、不宜直接说出具体的困难,否则可能令对方怀疑应聘者不行。

2、可以尝试迂回战术,说出应聘者对困难所持有的态度。

3、举例:“工作中出现一些困难是正常的,也是难免的,但是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良好的合作精神以及事前周密而充分的准备,任何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06

“你为什么要来银行工作”

1、我一直以来都对银行业怀有极大的兴趣,自己也在业余时间关注银行相关的知识和新闻。

2、我报考银行也不是因为偶然,其实早就有在做准备,比如我在校辅修了货币银行学、去年考取了银行从业资格证。

3、银行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有压力的工作节奏非常吸引我。河南课观教育祝您成功。

07

如果这次没有被录用,打算怎么办

1、如果没有被录用,那就把这次面试 当成是一次经验积累,下次再战。

2.表达你希望进入这家银行,那么以后有机会你还会报考这家银行,不会因为这次失败就气馁。体现出你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力。

3.表达你会积累经验,找到你距离这家银行的用人标准之间的差距,弥补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提升自己。

4.除了答出题目内容,要全程保持微笑,一定要做到“喜怒不行于色”,说明我最到了最好的自己,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银行从业资格证

认证简介

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认证意义

我国银行到2012年,将基本完成现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公共基础证书成为行业上岗标准;逐步实施专业证书分级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资格认证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会有很大的裨益和帮助。

组织管理

2006年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报告和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议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200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网纲等。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考试科目

经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分别于5月底和10月底举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

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仅针对2008年5月的考试)。

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

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贷款、个人信贷。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考试形式

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考试时间

2010年考试时间上半年为:

公共基础 2010年5月29日09:00——11:00

个人理财 2010年5月29日14:00——16:00

风险管理 2010年5月30日14:00——16:00

公司信贷 2010年5月29日14:00——16:00

个人贷款 2010年5月30日14:00——16:00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形式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银行从业考试是机考,有题库,随机抽的题,形式跟计算机二级考试似的。监考的有银行业协会的人在巡考

题型:选择与判断,选择分多选与单选。

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辅导教材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公共基础》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个人理财》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风险管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试用版)——公司信贷》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试用版)——个人贷款》

考试地点

考试在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保定)、山西(太原、大同、临汾、长治)、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赤峰、包头)、辽宁(沈阳、锦州、营口、盘锦、丹东)、吉林(长春、通化、吉林、延边、白城)、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庆)、江苏(南京、盐城、无锡、苏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浙江(杭州、温州、绍兴、嘉兴、台州、金华、舟山、湖州、丽水)、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阜阳、安庆)、福建(福州、泉州、漳州、南平、三明、莆田、宁德、龙岩)、江西(南昌、赣州、上饶、宜春)、山东(济南、潍坊、烟台、济宁、临沂、日照)、河南(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信阳)、湖北(武汉、宜昌、襄樊、荆州、黄冈、荆门、十堰、恩施)、湖南(长沙、张家界、衡阳、湘潭、怀化、永州、岳阳、株洲、常德)、广东(广州、湛江、江门、珠海、汕头、清远、惠州、肇庆、东莞、佛山、韶关、河源、中山)、广西(南宁、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海南(海口、三亚)、重庆(重庆、涪陵、万县)、四川(成都、南充、绵阳、泸州、西昌)、贵州(贵阳)、云南(昆明、曲靖、大理、蒙自)、西藏(拉萨)、陕西(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甘肃(兰州、张掖、天水、庆阳、武威、酒泉、陇南、平凉)、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共计153个城市设立考点。

报名时间

银行业从业人员:2010年3月15日--4月2日

非银行从业人员:2010年3月21日—4月2日

报名方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法律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格考试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考试。

第三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授权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组织和实施资格考试。 第四条 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二章 考试

第五条 资格考试每年五月、十月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每次考试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六条 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具备的银行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

第七条 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基础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基础知识。专业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资格考试大纲由认证办公室组织制定。

第九条 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条 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统一评卷。

第三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 认证办公室设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具体承办资格考试工作。

第十三条 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监考、评卷等考务事项,由考试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开放。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年满18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银行及金融业机构开除公职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处理的。

第五章 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资格考试成绩分“通过”和“未通过”。

第十七条 资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办公室公布并颁发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八条 资格考试成绩2年有效。

第六章 责任

第十九条 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考试办公室确认后,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等处分:

(一)考试报名时本人隐匿或伪造资格认证所需真实信息的;

(二)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