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都有什么项目-公务员体检都有什么

公务员体检是国家为了提拔优秀人材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主要考察公务员的身体状态和健康情况。以下是公务员体检通常会检查的一些项目:

1、 心脏病、高血压等内科疾病;

2、 眼科疾病,如近视、远视等;

3、 耳鼻喉科疾病,如听力、嗅觉等;

4、 皮肤科疾病,如皮肤病、沾染病等;

5.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等;

6、 泌尿系统疾病,如肾炎、膀胱炎等;

7、 消化系统疾病,如胃炎、肝炎等;

8、 呼吸系统疾病,如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

9、 免疫系统疾病,如风湿性疾病等。

这些项目并非每一个地区或单位都要求的,具体需要根据地方政策和单位规定来肯定。同时,公务员体检也是有一定标准的,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可能会影响录用或提升。

公务员体检项目

法律分析:公务员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的测试和血压的检测。也要做血生化的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检测。也需要进行心电图、心脏彩超、胸片的检查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初步明确是否有高血压是否有糖尿病,是否有血脂偏高是否有肝脏功能的损伤,是否有肝胆胰脾等方面的异常疾病。如果有严重的心肺方面的异常疾病是不能够正常入职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