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的工作是什么-海关什么工作内容

海关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进出口货物、监督货物检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物品等。海关还负责对进出境人员进行监管,确保其遵照相干的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定。

海关是做什么的海关是做什么工作的

1、海关是一国在沿海、边境或内陆口岸设立的执行进出口监管的行政机构。它依据国家法令对进出国境的邮递物品、货物、旅客行李、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进行监管检查、征收关税,并执行查禁走私等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设置在对外开放口岸的进出口监督管理机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3、它的主要职能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货币、金银、证券、行李物品、邮递物品、运输工具,进行实际的监督管理、稽征关税和代征法定的其他税费,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查禁走私,一切进出国境的货物和物品、运输工具,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要在进出国境时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检查(查验)。它有权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进出口物品不予放行、进行罚款,直至没收或销毁。海关一般设在海港、空港或陆路边境线上。

工作内容:

1、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报关单有关项目,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2、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3、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放弃核准、余料结转、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4、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5、协助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扩展资料

海关的历史:

中国海关历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古籍中已有关于“关和关市之征”的记载。秦汉时期进入统一的封建社会,对外贸易发展,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在合浦等地设关。宋、元、明时期,先后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

清政府宣布开放海禁后,于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关”命名,先后设置粤(广州)、闽(福州)、浙(宁波)、江(上海)四海关。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管理权和税款收支保管权,海关变成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长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国主义国家控制把持,成为西方列强掠夺中国人的一个重要工具。

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人民政府接管海关,宣告受帝国主义控制的半殖民地海关历史结束,标志着社会主义性质海关的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原海关机构和业务进行彻底变革,经历曲折的发展过程,逐步完善海关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