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别指什么意思-执法类别指什么

"执法种别"通常指的是政府或司法机构实行法律的特定方式、程序或方法。它可以指具体的法律条款,也能够指履行这些条款的官员或部门。

例如,执法种别可以包括刑事执法(触及犯法调查和起诉)、民事执法(触及违反民法的行动)、行政执法(触及违反行政法规的行动)等。执法种别还可以根据其目标或范围进行进一步分类,例如国内执法(触及本国公民和领土)和国际执法(触及其他国家公民和领土)等。

“执法种别”是指政府或司法机构实行法律的方式、程序或方法,和相应的官员或部门。

行政执法类别有哪些

行政执法有下列类别:例如行政处罚就有声誉罚,如警告、通报批评;财物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资质罚,如暂扣、吊销当事人的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主观:

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行政裁决等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