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都有哪些-市直级单位有哪些

市直级单位是指市政府直接收理的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税务局、审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等。

市直事业单位一般有哪些单位

涵盖了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

一、教育领域

市直事业单位中,教育领域占有重要地位。这包括各类学校,如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机构等,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它们负责规划、管理和实施教育政策,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二、医疗卫生领域

医疗卫生领域的市直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这些单位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科研领域

科研领域的市直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类科研机构、研究所以及科技管理部门。它们致力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文化领域

文化领域的市直事业单位涵盖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团体等。这些单位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展览和演出,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五、社会保障领域

社会保障领域的市直事业单位包括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它们负责管理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为市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

市直事业单位涵盖了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这些单位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法律分析:市直单位有:

1、 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

2、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

3、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4、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7个: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法制办公室。

5.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五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